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怀远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8月31日
怀远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要求,我县被确定为政务公开省级试点单位,承担保障性住房公开事项的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为圆满完成省政府下达的试点任务,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市的各项实施举措,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立足试点探索,紧密联系实际,积极推进我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我县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二、目标任务
紧密对接国家、省、市各部门制定的政务公开标准,立足我县保障性住房工作实际情况,结合该项工作的特点,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及时、准确公开影响群众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在《方案》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试点任务,有效提升我县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为全省继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发挥示范效应,提供参考经验。
三、实施步骤
试点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7年8月20 日--2017年 9 月 30日)
制定本单位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措施,在本单位网站公开并报送省政务公开办备案。
第二阶段:标准化规范化体系建立、完善阶段(2017年 9月30日--2017年11月30日)
梳理、编制保障性住房公开事项目录、公开标准和公开流程,并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意见进行整改。
第三阶段:运行阶段(2017年12月1 日--2018年4月 30日)
健全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根据省经济信息中心编制的县级政务网络平台技术规范和梳理、编制的保障性住房公开事项目录、公开标准和公开流程升级完善政务公开平台。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8年 4月30日--2018年 8月30日)
1、自查阶段(2018年4月30日--2018年6月30日),开展自查活动,并形成自查报告,对发现的问题积极研究解决办法,及时整改,确保通过检查验收。
2、迎查阶段(2018年8月底前),迎接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推进小组的评估验收。
第五阶段:总结阶段(2018年9月底前)
总结试点工作的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促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障。为做好试点工作统筹协调,成立怀远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由县政府办公室、县住建局、县重点局、县城投公司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务公开办,负责整体工作协调调度,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经费保障。对试点工作所需的经费,由县财政承担,用于平台升级、培训等各项费用支出。
(三)强化工作措施。制定试点工作制度,明确各单位职责,在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协调下,确保各项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附件:关于成立怀远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
小组的通知
附件
关于成立怀远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的领导,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怀远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崔兴浩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梁 超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徐元景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耿建光 县住建局局长
成 员:张文学 县住建局副局长
梁万磊 县重点局副局长
仲从卫 县公开办主任
邹传合 县信息中心主任
路明章 城投公司副总经理
莫大龙 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由徐元景同志担任,仲从卫、邹传合任副主任。负责试点工作的协调工作。